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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佩真 - 校務訊息 | 2022-11-24 | 點閱數: 16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46917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 111 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1、推薦、報名方式: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

2、推薦、報名時程:推薦單位彙整推薦報名資料,請於 11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資料備文逕送(寄)本局國小教育科(商借教師謝承祐)彙辦。

(三)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初審)後函送至教育部指定委辦團隊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 10 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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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 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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