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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惠玲 - 校務訊息 | 2021-07-13 | 點閱數: 705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 110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3859A 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將旨揭宣導資料公告於學校網頁,供學生及學生家長參閱,本局將隨機抽查各校辦理情形。
三、 隨文檢附旨揭宣導資料越南語及印尼語版本各 1 份,電子檔案可於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網頁下載( http://sacs.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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