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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詠真(資訊組) - 校務訊息 | 2023-08-07 | 點閱數: 177

主旨:檢送教育部「113 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
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7 月 25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22702806 號函
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
(一)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
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 1 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
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
雙語環境。
(二)參加對象:本計畫以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 至 9
年級)為主,含私立學校(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
圍,則以 111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全校弱勢學童
比例較高者為優先)。
(三)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 1 對多線上即時學
習。每學期至少 10 週課程,每週 2 次,每次 90 分鐘,每次
上課不可超過 90 分鐘(含中間休息),最遲應於晚上 8 時 30
分結束,共計 2 個學期。每學期配對完成開課後,每次上
課需為相同學童,請勿找不同學童上課,避免影響大學
伴備課。
(四)申請單位:
1、本計畫係採 1 對多學習,以 5 人為 1 組為原則。須為實際
執行計畫之單位,不可因人數過多或其他因素輪流或
分梯次上課,請確實預估 1 年之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
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
浪費。
2、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
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
核定學童數)。
3、每學期核定學童 2 次無故缺席或請假達 7 次以上者(公
假、喪假及疫情因素除外),取消與本計畫之資格,並
將學習機會讓給其他學童。
(五)執行期程: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1 年
( 12 個月,約 2 學期)。
(六)申請時間:自 112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起至 112 年 9 月 14 日
(星期四)中午 12 時止填寫線上表單於雙語數位學伴計畫
網站(https://etutor.moe.gov.tw/)完成申請。
(七)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
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檔名統一格式「113 年雙語數位學
伴計畫_學校名稱(本土語、英語或本土及英語)」。
三、教育部預計於 112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召開線上計畫說明會
議,詳細議程將另行發文通知,請有興趣之學校踴躍參
與。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
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佳諭小姐,電話:(04)2218-3850 。
五、 113 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
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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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113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pdf
  •  
    2) 教育部「113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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