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勇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體育班三招甄選簡章
依據: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 15 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
桃園市 111 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2 月 24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6858 號函辦理。
班別:體育班。
錄取名額:棒球專長 5 年級 1 班,正取 1 名,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若未達 1 名人員視情形決定是否辦理四招。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四年級學生,凡對棒球具有興趣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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