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林忠正(輔導組) - 校務訊息 | 2024-07-22 | 點閱數: 202
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 113 年 7 月 15 日台自防[貞]字第 1130712001 號函辦理。 二、 該學會訂於 113 年 9 月 8 日(星期日)假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 1101 廳(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11 號)舉辦「2024 年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三、 旨揭研討會採實體、線上混合式,該學會及協辦學協會會員實體參加報名費 500 元,線上參加報名費 250 元;非該協會及協辦學協會會員實... 觀看完整文章
林忠正(輔導組) - 校務訊息 | 2024-07-22 | 點閱數: 23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6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0069143 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教育部家庭教育資源網及網站學習資源,爰委請國立空中大學辦理旨揭徵件活動。 三、 徵件期程: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截止。 四、 徵件對象包括國小組、國高中組及社會大眾組(含大專校院),可採個人或團體報名,並以家庭教育資源網/社會大眾學習資源...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曾紀瑋 - 校務訊息 | 2024-07-19 | 點閱數: 237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3 年 1 月 10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004172 號函及 113 年 1 月 25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038232 號函辦理(計達)。 二、因應該中心編制及業務異動,該中心提供旨案服務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結束。 三、後續教育輔具等相關服務將移轉至東門國小(本市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相關服務:如各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評估、專業人員駐點諮詢、輔具調整、實地到校或到宅輔導及維修申請等服務)辦理預約教育輔具駐點服務與諮詢事宜 如有疑問請洽東門國小(本市國小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謝老師,聯絡電話:(03)3394572 分機... 觀看完整文章
資料組 - 校務訊息 | 2024-07-19 | 點閱數: 188
「2024 地景藝術節」志工召募簡章如附件所示 活動預計於 11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至 9 月 29 日(星期 日),在龜山區(包含桃園酒廠、 A7 與 A8 捷運站、國立體 育大學、憲光二村、眷村故事館及中正公園)辦理。 三、志工服務時段如下: (一)早班: 9 時至 13 時(4 小時)。 (二)午班: 13 時至 17 時(4 小時)。 (三)晚班: 17 時至 21 時(4 小時)。
曾紀瑋 - 校務訊息 | 2024-07-18 | 點閱數: 241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7 月 15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300603071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止,或額滿為止。 (二)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填寫完後回傳至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三)    活動日期: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至同年 8 月 3 日(星期六)。 (四)   ... 觀看完整文章
連郁芳(人事主任) - 校務訊息 | 2024-07-18 | 點閱數: 23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302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研習資訊如下: (一)  臺北場-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集會堂: 113 年 7 月 22 日。 (二)  高雄場-蓮潭會館國際宴會廳國際一廳: 113 年 7 月 24 日。 (三)  臺中場-中山醫學大學國際會議廳: 113 年 7 月 26 日。 三、為建置校長事件審議會調查人才庫,本次研習係招募調查專業人員,其需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之調查員資格,並具備下列經歷之一者: ... 觀看完整文章
賴詠真(特教組) - 校務訊息 | 2024-07-17 | 點閱數: 274
主旨:轉知教育部「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2614 號函辦 理。 二、本案為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升「生 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使用素養,瞭解風險並避免誤用,特 提供「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教師、行政 人員及家長版)」及「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 項」(學生版)」。 三、檢附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教師、行政人員 及家長版)及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學生版) 各 1 份。
林忠正(輔導組) - 校務訊息 | 2024-07-15 | 點閱數: 214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 113 年 7 月 9 日桃社兒字第 1130052957 號函辦理。 二、 衛福部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6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規定及衛福部「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辦理中央兒少代表之遴選事宜。 三、 查本次中央兒少代表任期為一年(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央兒少代表資格應具備如下:符合應選年齡,戶籍地需設籍本... 觀看完整文章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