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1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75934A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前於 111 年 10 月 11 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34270 號函知旨案報名日期至 111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為提供參賽師生充分準備機會,將報名截止日期延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六);報名網址: https://icsf.ndhu.edu.tw/。
三、本案活動相關資訊詳如附件參賽簡章及活動海報。
四、請貴校鼓勵相關教師、學生踴躍參加旨案活動。報名後通過初審之團隊,請惠允核予教師公假排代、學生給予公假,並酌予補助交通費參加「原生科學家高峰營」。
五、倘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案承辦人,潘富現先生、歐美圓小姐,電話: 03-8905139 ;電子信箱: icsf-ndhu@gms.nd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