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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校務訊息 | 2023-08-10 | 點閱數: 306

主旨: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宣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 年 8 月 2 日中選綜字第 1123050283 號函辦理。
二、    為貫徹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深偽影音介入選舉,建立優質選舉環境, 112 年 6 月 9 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特於該會網站建置「112 年選罷法修法專區」( 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 ),整理民眾、政黨及候選人、選務人員應注意規定,並製作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請協助推廣運用。
三、    檢送 112 年選罷法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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