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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紀瑋 - 校務訊息 | 2024-01-09 | 點閱數: 931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採   
 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https://tyc.sfes.tyc.edu.tw
 
招生簡章已公告於:
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報名系統
 

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承辦學校(山豐國小)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承辦學校(西門國小)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國樂班鑑定承辦學校(忠貞國小)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舞蹈班鑑定承辦學校(復旦國小)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承辦學校(內壢國中)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國樂班鑑定承辦學校(福豐國中)網頁。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承辦學校(東安國中)網頁。

來文修正
桃園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31781 號函修正
修正為本市新明國民中學納入七年級招生名額26名。
 
 
 
注意:  
本市自113 學年度起
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學校為:內壢國中、大成國中、大園國中、平鎮國中、中興國中    等 5 校;
國中藝術才能【國樂班】招生學校為: 福豐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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