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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昌瑋(生教組長) - 校務訊息 | 2026-01-05 | 點閱數: 25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 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 年 12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35390 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 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國教署或本局校安中心,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 24 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一) 本局校安中心專線:(03)3398585 、 3379530 。
(二) 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 ;傳真:(04)23302764 。
(三)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
四、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