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小 114 學年度母語日活動
會長盃本土語暨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二、 目的:
1. 落實語言教育: 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教課綱,強化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課程之實踐。
2. 推動多元文化: 透過歌謠傳唱,增進學生對不同族群文化的認識與包容,營造友善校園。
3. 提供展演舞台: 發掘學生音樂與表演天賦,培養學生上台的膽識與儀態。
三、 辦理單位:本校教務處
協辦單位:各班級導師、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四、 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採自由報名參加。
五、 比賽時間與地點:
1. 報名日期:自 115 年 1 月 12 日上午 8 時至 115 年 2 月 23 日下午 4 時止。
2. 比賽日期: 115 年 3 月 3 日(二)上午 8 時。
3. 比賽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六、 比賽辦法:
1 語言別:含閩南語、閩東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不含國語。
2 表演形式:個人獨唱及團體報名皆可(每隊上限 15 人)。
3. 組別:分為低年級組、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每班每語系限報名 1 組,考量競賽時間長度, 各組報名組數上限為 15 組,單一語言不得超過該組報名數的三分之二,並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額滿截止報名。
4. 時間限制:每組 4 分鐘以內。
5. 音樂類型:不限,可清唱、自彈自唱(樂器自備)或準備伴唱音樂(無人聲伴唱),且歌曲歌詞不可有不雅內容。
七、 評分標準: 語音表現 40%、歌唱技巧 30%、台風儀態 20%、造型創意 10%。
八、獎勵辦法:
1. 每組取前三名各一名及佳作若干名,並評選最佳造型、最佳台風等特別獎項,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2. 每位參賽學生皆可獲得抽獎券一張,於比賽後進行抽獎活動,頭獎為藍芽耳機。
3. 前三名中另由評審選出一組,邀請於本學年度才華揚藝中演出。
報名表請找各班導師索取或至教務處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