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辦理「110 年度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培訓課程進階班」一案,請鼓勵貴校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度「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培訓課程進階班」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務、輔導人員,由各校薦派,以參加過初階課程教師優先錄取,培訓人員須參加過初階課程,培訓人數以 40 人為限(學校人員 35 人,桃園律師公會 5 人),本課程為進階課程,完成初階與進階課程學員方得授予完訓證書;培訓作業最遲於 1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前將作業電子檔郵寄至電子信箱: enping.law@gmail.com ,並請註明編號、校名及姓名,逾期或未交作業者,不予發給結業證書。 |
(二) | 研習日期: 110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及 12 月 16 日(星期四),共計 2 個全天。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龍興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 100 號)。 |
三、 | 請各校參訓人員即日起至 12 月 9 日(星期四)前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龍興國中報名,經審查資格後錄取,初次參與本課程學員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後停止受理報名,經學校薦派參訓人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倘有課務亦請予以課務派代。 |
四、 | 本案全程參訓者將核予 12 小時研習時數;另通過測驗及格者,本局授予完訓證書,並列冊至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 |
五、 | 本案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措施,請參加研習老師進校園配合測量體溫及全程配戴口罩並響應環保政策,自備環保杯、環保筷,並務必攜帶筆電,以利撰寫調查報告。 |
六、 | 檢送旨案實施計畫 1 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