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 114 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
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1 份,請轉知有需求學
生及其家長知悉,並協助準備相關申請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25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135704458 號函辦理。
二、倘貴校學生欲申請 114 學年度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請
依以下方式辦理報名事宜:
(一)幼兒部:請於 114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至 3 月 7 日(星期
五),逕自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
期不予受理。
(二)國小及國中部:請配合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
學生第 1 次鑑定安置及本市 113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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