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12 年 7 月 3 日屏大人文字第 112320059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第三階段研習科目包括:「9.基本金工」「10.纖維藝術」「13.雕刻技法」等三個項目,請本市輔導團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V1Rd4A 申請。
三、有關本研習材料費、鐘點費、誤餐費、講師與助教差旅費等,由國立屏東大學相關計畫經費項目支應;各縣市辦理單位應負責場地提供、研習會場布置及受理報名、簽到退等現場服務工作。
四、另「12.基本木工」因工具及學習內容的複雜度,單一教學單元無法達成木屬工藝教學的學習效應,預定於 7 月 14 日至 16 日、 8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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