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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1-05-14 | 點閱數: 674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09 年 7 月 14 日桃教小字第 1090061535 號函及 109 年 12 月 1 日桃教小字第 1090109045 號函續辦。  

二、  本案藉由身心靈的洗滌,與教師間的專業對話,為參與高階研習之教師充電,並將教學經驗分享全市教師學習參考。  

三、  旨揭研習詳如實施計畫,摘擇如下:  

(一)  實施對象:取得本市初、進階證書之現任英語教師。(含符合上述資格之代理代課教師)共 30 名,以積分表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  研習日期: 110 年 6 月 28 、 29 日(星期一、二)。  

(三)  地點:宜蘭市。  

(四)  報名方式:  

1、  請於 110 年 6 月 7 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報名表掃描寄至 tycet@nkes.tyc.edu.tw ,俾利審核。  

2、  收到通過審核公文之教師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四、  本局同意核予參與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所需經費先行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0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併同本局人事費調查申請補助。  

五、  全程參與研習且完成指定作業並經核可者,核發完整研習時數及高階證書,未全程出席者依實際出席時間核予研習時數;惟已報名高階研習者,如臨時取消, 3 年內將不得再報名參加高階研習。  

六、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英語輔導團專任輔導員張菁讌老師( 聯絡電話: 0 9 3 1 - 6 1 0 6 0 8 ; 電子信箱: tycet@nkes.tyc.edu.tw )。  

七、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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