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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紀瑋 - 教師研習 | 2024-07-23 | 點閱數: 247

說明: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東門國小 113 年 7 月 11 日東門小特字第 113000655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及地點:
1、第二階段: 113 年 8 月 9 日、 8 月 20 日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 8 月 15 日為線上研習(研習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2、第三階段: 113 年 10 月 5 日(整體新進教師)、 113 年 11 月 2 日(北區新進教師)、 113 年 11 月 3 日(南區新進教師),皆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
(二)參加對象:
1、 113 學年度本市新進特教教師(含外縣市介聘)。
2、本市國中小學校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輔導室主任或校內具有特教、輔導、心理專長背景之教師。
3、欲取得本市初階鑑定評估資格之特教教師。

(三)報名時間: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本研習報名(研習關鍵字為:「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兩個階段分開報名)(聯絡人: 3394572#802 桃園市特教資源中心洪曉燕老師,公務信箱 e-mail : 2017typt@gmail.com ),並請於報名系統上填寫正確的 e-mail ,以利後續相關事項通知。
三、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另依據本局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得課務排代)。
四、檢附旨案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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