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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正(輔導組) - 教師研習 | 2025-04-15 | 點閱數: 2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4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42400587B 號函辦理。
二、    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對各 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輔導及服務之能力,並強化親師間 之功能效能與品質,以增進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功能,爰辦 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於 114 年 5 月至 7 月辦理 3 場次教師增能課程,課程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請各校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參加,惠請同意參加實體講座之教師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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