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0303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透過辦理科技領域教學活動等多元化活動,培養 學生的科技素養,提升中小學科技領域教學品質,每校申請 經費以新臺幣 5 萬元為上限。
三、申請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 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 5 場次,並於培訓完成後回 校進行學生教學,並至輔導中心官網(
https://tech.nknu.edu.tw/admin )上傳實施紀錄、教學回饋。
四、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一)參訪或與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合作辦理科技領域活動(優 先錄取)。
(二)科技體驗營隊...
觀看完整文章